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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穿透式监管:核心内涵之全级次、全链条、全过程、全要素解析

高顿M云 发布于: 2026-06-24 17:02 阅读: 100

明明集团总部三令五申,到了三级子公司就总容易变了味?这背后是传统国资监管的普遍困境:层级衰减、信息失真、监督滞后。

当集团管控链条超过三级,总部对末梢的经营性感知就会大幅削弱,毕竟山高皇帝远!穿透式监管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“手术刀”。它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重构,将监管触角直接延伸到最基层的经营或业务单元,实现从“事后问责”到“实时防控”、从“形式合规”到“实质管控”的根本性转变。


一、穿透式监管理念与政策演进

穿透式监管的演进与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深度契合,呈现出“从局部探索到系统落地、从制度构建到智能升级”的鲜明特征。

阶段一:理念萌芽与制度奠基(2016-2018年)

核心特征:概念引入 + 局部试点

2016年:国务院办公厅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中首次提出“穿透式”监管理念

2017年:引入国资监管领域,对“三重一大”等核心决策事项探索穿透式监督

阶段二:体系构建与制度整合(2019-2020年)

核心特征:顶层设计 + 施工图细化

2019年:101号文印发,首次提出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、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”的内控体系

2020年:要求央企实现内控自评全覆盖,打破内控、风险、合规的“九龙治水”局面

阶段三:执行强化与技术升级(2021-2023年)

核心特征:刚性约束 + 技防转型

2021年起:构建“1+N”内控制度体系;

2022年:推动内控向“技防技控”转型升级;

2023年:提出构建与世界一流企业相适应的内控体系。

阶段四:智能化穿透与全面深化(2024年至今)

核心特征:智能驱动 + 全面贯穿

2024年:提出“管理授权与内控治理水平的挂钩机制”;

2025年:首次提出构建 “全级次、全链条、全过程、全要素” 的智能化穿透式监管体系。


二、穿透式监管的核心内涵

(一)一个定义解析

穿透式监管是以“全层级穿透、全要素覆盖、多系统联动”为特征,对企业集团从总部到末端经营主体实施实时、动态、精准监管的制度安排与技术体系。

简单来说,就是用技术手段打通所有管理层级,让总部能实时看到最基层的经营状态,而不是等到相关报表出来才发现问题。

(二)三大核心目标

1. 提升效能:从“月报”到“及时响应”

传统模式下,三级子公司的异常数据需经过漫长链条,等领导看到时已错过最佳时机。穿透式监管要求下,借助智能化平台,集团总部能通过自动采集、实时分析,实现信息流转周期压缩、审批链条缩短、数据支撑精准化。

2. 防范风险:从“事后救火”到“事前事中预警”

构建覆盖全链条的风险预警网络,通过数据关联与异常模式挖掘,实现风险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处置。

3. 优化配置:从“凭经验与感觉”到“靠数据”

整合全域的国资信息,构建全景图谱,基于动态的数据与预测模型科学评估资本回报,引导资本高效流动。

三、四个基本维度:穿透式监管的“四全”框架

1. 全级次——摸清产权底数,打破“层级衰减”

核心问题:层级复杂、看不清

内涵:打破“一级管一级”限制,监管触角延伸至末端子企业,依托统一平台实现跨层级即时协同。

监管目标:消除层级衰减,以防止基层违规操作被“层层过滤”。

2. 全链条——监控关键环节,防止“管不全”

核心问题:环节多、管不全

内涵:横向覆盖业务全环节,从上游供应商到下游客户的完整价值链。

监管目标:防止利益输送、关联交易、风险传递等问题。

3. 全过程——覆盖生命周期,解决“追责难”

核心问题:周期长、追责难

内涵:覆盖业务事前决策、事中执行、事后评价的全生命周期阶段,实现业务或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与可追溯性。

监管目标:确保经营决策的可控制、可追溯与可检查。

4. 全要素——综合资源配置,确保“管得好”

核心问题:管得住、管得好

内涵:覆盖人、财、物、数据、风险等所有关键要素,建立完整的责任链条。

监管目标: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风险精准防控。

四、两个扩展维度:数据全链路与风险全透视

1. 数据全链路——解决“看得见、看得全”的问题

核心价值:为监管提供真实、完整、及时的“数据燃料”

实施路径:

(1)统一数据标准,制定全级次的数据采集规范;

(2)全量汇聚治理,将散落数据集中治理;

(3)构建监管“数据湖”,形成覆盖全要素的数据底座;

(4)确保源头活水,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。

2. 风险全透视——解决“看得懂、看得透”的问题

核心价值:将数据转化为洞察能力与风险预警能力

能力构建:

(1)部署智能模型,用于风险监测与预警、分析评价、预测模拟;

(2)实现风险的穿透分析,模型直达风险源头;

(3)赋能各级主体,提升各级组织的自主风险识别能力。

五、三点建议

1. 不要等,主动“接轨”

穿透式监管已经不是选择题,而是一道必答题,企业应主动将内部已部署上线的经营与管理系统与监管要求对齐:

自查产权层级,梳理控股、参股企业评估数据基础,识别关键业务系统数据质量规划实施路径,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。

2. 重融合,避免“两张皮”

把监管要求当作额外负担、建立“应付系统”的思路会注定失败:

业务与监管融合,将监管控制点嵌入业务流程系统一体化,避免信息孤岛,确保数据同源同步。

3. 用技术,但不止于技术

技术是手段,不是目的。成功关键在于:

制度保障:建立与智能化监管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组织优化:调整组织架构与权责分配能力建设:提升全员的数据素养与合规意识。

结语

穿透式监管的终极目的,并不是把企业“管死”,而是为了避免过去一放就乱,一管就死的状态,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重构,帮助企业看得更清、管得更准、跑得更稳,让国资国企能够真正释放活力,并做到行稳致远。

来源:财务管理研究

财税实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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